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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02日 11:18  浏览: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学校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对象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获得与我校专业对应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B级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面向广东省内招生80人,其中环境设计专业40人,车辆工程专业40人

三、选拔程序

(一)报考条件

1、已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要求,参加了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参加了2018年12月—2019年1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但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可先参加报名。考生需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投档录取。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未能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核验的考生,需于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原件、复印件于高考补报名期间到地市招生办办理证书确认手续。

3、考生需参加高考体检,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我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科目,包括全省统一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文化科目考试,以及由我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科目考试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与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报名考试相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1月5-6日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

(1)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考生须参加广东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考生毕业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其中报考车辆工程专业要求考生中职对口专业为: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证书要求机械”证书;报考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中职对口专业为: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证书要求美术”证书。

(2)报考时间、方式及报考材料

预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5日下午15:00前

考生填写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技能测试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命名,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直接发到电子邮箱(zsxsc@gpnu.edu.cn)进行预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7日

考生持以下报名材料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行政办公楼201室现场确认报名:

1寸彩色照片2张;

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准考证;

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单;

《在校生证明》(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证(往届毕业生);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准考证(未取得技能证书且报名参加2018年12月-2019年1月考试)。

注:以上②③⑤⑥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在校生证明》见附件2。

(3)缴费标准及方式:暂不收费。

(4)考试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以我校招生网通知为准)。

(5)考试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具体专业考试地点请关注我校招生网有关通知)

(6)职业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规则等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四、录取原则

(一)我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本科批次。

(二)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我校。我校按照5:4:1的比例合成考生总分(满分450分,其中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45分,证书等级A、B分别折算为45、40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合成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附则

(一)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二)本方案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若关于“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65603

传真:020-38256659

电子邮箱:zsxsc@gpnu.edu.cn

监督电话:020-38265694

招生网址:http://zs.gpnu.edu.cn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