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场安排
考点设在我校东校区,具体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二、考试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时间 |
专业 |
4月14日 |
9:00—11: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职教师资)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职教师资)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职教师资) |
会计学 |
9:00—12:00 |
视觉传达设计 |
9:00—12:30 |
工艺美术 |
备注:视觉传达设计和工艺美术专业相关绘画用具请考生自带,具体请参考综合考查大纲要求。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4月10日至13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kzs.gpnu.edu.cn/enroll?parentId=32&menuId=37)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入场要求
1.进入考点时间:4月14日上午7:30。
2.考场安排表(注意:开考后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考场号 |
考试地点 |
考场号 |
考试地点 |
01 |
第二教学楼506 |
05 |
第二教学楼502 |
02 |
第二教学楼505 |
06 |
第二教学楼406 |
03 |
第二教学楼504 |
07 |
第二教学楼403 |
04 |
第二教学楼503 |
08 |
第二教学楼402 |
3.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生物品集中存放处(美术馆一楼)存放物资(包括手机、蓝牙耳机、手环和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物品)。
温馨提示: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存放物品,避免错过进入考场时间。
4.到达第二教学楼后,经安检门进行安检后,再经人脸识别验证后进入考场。每位考生只要离开第二教学楼,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再次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5.请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号和考试地点找到对应考场,向监考老师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同时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后再到相应座位号就座。
6.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避免喧哗。
五、考场纪律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守则》(详见准考证),并遵照执行。
2.如有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我校考场均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请各位考生诚信考试。
4.考试期间,如有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须及时报告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将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所有车辆和陪同人员不能入校,车辆即停即走。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65603。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