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一、 学校简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2005年,原广东省机械学校、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先后并入。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广州,学校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并承担民族高等教育任务,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二、 2018年中职定向师资班招生计划
三、 招生对象
具有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考生。
四、 报名与考试
考生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和考试。
五、 录取规则
1. 考生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
2. 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同类生源情况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详见我院《2018年招生章程》)
4. 中职定向师资班新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拒绝签订定向协议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 报到与入学
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
参照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在学费、住宿费等方面给予减免。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自治区以及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政策。
八、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65603
监督电话:020-38265402
招生网址:http://zs.gp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pnu.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 编:51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