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简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2005年,原广东省机械学校、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先后并入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于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广州,共有5个校区,均位于广州市区,占地面积1581亩。新建的白云新校区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餐饮中心和学生宿舍。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12亿元,图书馆藏书超过210万册。学院设有20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共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涵盖19个二级学科方向,1个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本专科、研究生)20519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175人(校本专任教师104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70人;具有研究生学位人员874人),有60位教师获“南粤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
学院以“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为办学定位,以“重实践、重技能、重应用、重创新”为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已成为全国重要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学校” 、“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等。
二、 2016年中职定向师资班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拟招生计划数 |
专业所在校区 |
汉语言 |
民考汉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 |
10 |
14 |
校本部 |
工艺美术 |
艺术类 |
4 |
5 |
11 |
校本部 |
|
三、 招生对象
具有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考生。
四、 报名与考试
考生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和考试。
五、 录取规则
1. 考生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
2. 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详见我院《2016年招生章程》)
4. 中职定向师资班新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拒绝签订定向协议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 报到与入学
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
参照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在学费、住宿费等方面给予减免。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自治区以及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政策。
八、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65603
监督电话:020-38265402
招生网址:http://zsb.gp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pnu.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 编:510665